民事案件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3:36:12
由于刮风,楼上的窗户在使用的过程中突然掉下来,将我家的空调室外机砸坏,楼上及物业不赔,该案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窗户的业主或者实际使用人(如果出租给他人使用)应当承担责任。除非他可以证实自己没有过错,而对风一吹就掉的窗户不加以必要修理维护,很难说是没有过错的。

风如果奇大无比而且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那就不能赔了.如果是很正常的刮风,那就好说了,而且要是能够找到楼上明明知道窗户坏了而不修理的证据那就是必胜的官司了。
还有,你家空调的位置要是正确的安装位置,不能是私自找的位置。
找各律师咨询一下,胜算更大一些。
不过这类案子即使是到了法院可能调解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所以,最好你们协商解决

应该是楼上的主人对有安全隐患的窗户失查的过失,如果楼上向物业报修了,物业没有及时修复,则物业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法律关系。
但是你应该尽量用调解的方法解决,还可以请管片民警协助调解。同时你还要注意保留证据(如相片、证人、证言)等,实在不讲理也只能用民事诉讼的办法。

楼上住户和物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损失;窗户应该属于悬挂物,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