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48:43
我们学校图书馆的存包柜上贴着告示,说学生必须自行保管包包,丢失了图书馆一律不负责.它真的可以吗?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学校这个真的可以,如果没有收费的话或者没有间接收费(比如超市)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