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28:38
我是湖北某正规大学专科生 现在大二 我们学校在今年6月组织我们班还有一个班去福建某县某工厂实习 从7月到9月 做流水线报警器 一天10个小时
一个星期6天 每个月给750快钱 还不包吃 洗澡的位置都没 我们是学计算机网络的 整天应该和鼠标键盘打交道 现在学校却给我们安排这个实习 我不想去 我给老师反映(因为我报了学校的专生本,7月要在学校考试) 老师说学校这个是强制性的 每个人无论什么原因必须去 没有理由
哪个工厂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 周围都是农村 住的地方 12个人 6张床 其他什么都都没有 连柜子都没有 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什么人 我觉得我自己就算以后就业也不会去流水线上 那样真是白读的大学 初中毕业就可以做嘛 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我不是怕吃苦 在上大学之前 我就为了学费自己去打了两个月工 我家在湖北 而实习的地方是在福建 要做23个小时的车 还只是暂时的做三个月 学校还只管一面的车费的一部分 我觉得学校太黑了 要剥削我们也不用这样 不是吹 在家乡找个几百快钱的事对于我来说太容易了
我想请问一下 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不必去那里
老师还说 这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
只要谁能告诉我学校违反的是哪一条,(只要一条而已!!!!
马上给分```)这样就可以去告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合法,强制让你们去工作
侵犯了你们的人身自由权
建议写联名信 全班同学签名 寄到当地政府

或者寻求新闻媒体帮助

这个问题触及法律不是很大.

1.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最多不超过8小时,你现在是一天10个小时,虽然<劳动法>已经被践踏的一踏糊涂,但你的身份是再校大学生,故企业属于严重违法.

2.学校实习应该有实习计划报备教务处存案,实习计划要有目标与评判,流水线与计算机网络肯定沾不上边,你可以让学校提供实习计划于当地教育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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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