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07:27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某保险公司由于公司地址变迁,将于1月5号搬到新的地方
所以在1号1号发短信通知客户,希望客户及时续交保费
某投保人由于当天手机欠费,未能收到短信,续交保费的最后期限是1月5号,可当他5号去交保费时,发现保险公司已变迁地址而未能在当天交纳保费,恰好6号发生保险事故
---1)问保险公司要不要赔啊???
---2)要是手机没欠费而那天投保人由于出差没带手机直到5号才回家
才发现手机短信时已经晚了~~~那又是咋样的结果呢?
---3)保险公司说我尽了我通知的义务,所以拒赔~~
---4)投保人说短信通知不是主流的方式,很容易被人忽视,所以要赔
---5).........我还要很多要问的
希望高人能详细全面的解答一下哈
---6)如果宽限期到期时间刚好是5号呢??
---7)....如果保险合同条款中有一条说明,保险公司可以以电话,手机,手机短信,EMAIL等方式通知投保人,那又要不要赔呢?
---8)....在上面7)问题的条件下,假设投保人出差到某多山高岭地区,手机信号不好,那结果又将如何啊??
---9)....在上面7)问题的条件下,假设由于手机移动网络延时(本人曾遇到此情况),投保人5号才收到短信,
那手机运营商要不要也负责任,保险公司又要不要赔?

西南财大保险学院大三学生
虽然还没有什么实践经验
但有雄厚的理论基础知识哈

这是您的个人简介啊
您应该知道啊
您还可以请教您的老师嘛

看是什么保险,如果是一年期的意外险,我认为是不陪的。如果是别的保险,他的交费都有一个宽限期,只要是在宽限期内就应该赔。

首先,投保人有交保费的义务,保险公司到期提醒只是一种服务,不是义务。
其次,现在交费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银行代扣代缴,或者直接去银行存钱,或者去该家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任何一家机构交都不会被拒绝。保险公司迁址会通过手机短信、社会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知,其实对交费没有太大影响,你出的题不符合目前国情。

到法院直接起诉活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最后结果无论如何你都应该接受。

个人认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除非楼主有背景,或者每天都到保险公司闹个天翻地覆,如果保险公司在乎形象的话有可能私了进行赔付,如果公司不吃这套的话....
总之,属于一种潜规则吧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楼主不妨直接试试,不要想东想西浪费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