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物业该负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13:50
我于04年入住小区新房的,是一楼,在房间窗台前的绿化地上摆着个修自行车的修车摊(是擅自占在小区绿化地上),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和休息(主要是噪音,),并多次向小区物业管理投诉,但他们以对此也无能为力为由,一直无所动作,于是,从05年10开始我拒交物业管理费,但在07年4月却收到物业公司的欠费催缴函,写到如不再补交将采取诉讼了,希望有关行内人士给我分析一下,如果真的诉讼了,谁占理,且我该如何应付?(钱是其次,主要是咽不下这口气)真诚的感谢 !!! PS:物业公司是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还有,去补交的话他还要支付滞纳金按日千分之三计算,请问这是有明文规定的还是他们自己定的?谢谢

拒交物业管理和修车摊侵权是两码事,建议将物业管理费补交。然后再和物业理论修车摊的问题,实在不行起诉物业就行了。

关于滞纳金的问题,看看你们有无这方面的物业管理协议,如果有,那确实该交,如果没有,那就没依据了,可以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