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如何进行差额纳税-营业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3:00:07
我公司从移动公司购电信业务包10万元(移动公司给我公司开发票10万元),并以13万元配售给用户(实际是按移动公司政策赠送给用户的电信礼包);然后我公司给移动公司开发票13万元(内容是代办费),移动公司给我公司结款13万元(3万元实质是移动给我公司的代办费)。
请问:我公司怎样才能仅按3万元差额缴纳营业税?
由于电信礼包是我公司代移动公司赠给用户,故我公司和移动公司循环开票,它开给我礼包,我又加上代理费开给移动公司,这样,税务局怎样才能认可呢?

原则上来说,营业税应该根据营业额全额缴税。但是,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可以按照差额缴纳营业税。但税法规定不是非常的明确。实务上,可以和主管税务局协商,提交能够证明该业务是代理的相关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

这是不可能的。你们发票已经开出去了,就必须按13万元的发票价款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国家的税务政策也不允许营业税进行对抵操作,除非你们给对方只开3万元发票,否则不可能只按照3万元为基数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