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算拖欠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40:32
本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合同,公司也已经同意,但当我做完最后一个月(2007年四月)后,公司却不肯马上跟我结算工资,说是要等五月十五日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请问这算拖欠工资吗?因为我与公司的合约已经在4月27日解除了。
如果5月15日我拿不到工资,要16号或者之后的时间才能拿到,那这样算吗?

不算拖欠。是应该统一的时间发放的。如果到15号拿不到工资才应该算拖欠。

不算拖欠,因为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制度,它有统一发放工资和结算工资的日期,也不会因为你的辞职而改变。
法律上不知道他们这样做行不行的通,但大多数公司和单位都是这样做的。

应该不算拖欠,公司有自己的制度,是不可以随便改的。

怎么能算呢??
要是到时候他们不给你发工资你再来问!
那我一定说算!
不过现在一定!100%不算!

不算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