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求员工赔偿呢?非常着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0:31:40
我在东莞开了个自己的小厂子,机械加工。
上个月招聘了一个员工,但是由于工作失职,报废了好些产品,损失很大。
昨天我让他走,因为还在试用期,但是如果让他补偿企业的损失呢,原材料的损失就在5000元。

还有,熟悉东莞的人就知道,这里的欠规则是每个月工作27天,按月给工资,如果对方要告倒劳动局,那么是不是按照22天来算工资,我的员工合同里面怎么写工资比较合适呢?

非常感谢!!!! 着急中。。。。。。。。。。。。。。。。

1.在试用期,如果是技术问题,你可能不能让他赔偿,如果是明显失职,你可以让他赔偿一部分,比如扣除他全部工资.(但是按劳动法,你仍得给他一点点生活费)
2.最好的解决方法,在合同中细分工资,比如: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

没什么好告的....因为他是试用期...另外是因为他的工作失误造成厂内损失... 具体的你可以看下劳动法.....除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外...其它的就是加班了....没必要写那么清楚的在员工合同里....简单说明工作期限..工资发放日期...完了一些规定就行了....你越写详细越麻烦的。...

应该是岗前培训出了问题了,实践中也是很难得到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