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2:03:56
去年七月我单位交给对方单位压金1000元,对方单位出具收据,我单位会计以此收据做账,挂应收账款1000元。今年三月,对方单位要收回他们的收据,才给我们退压金。否则,不退压金。但收据已入账,装订了。且已换了会计人员。

这一会计事项,如何处理才好。
关键是对方单位一定要拿回他们的收据,才退压金的。我们单位给他开收据都不行的。

这项业务与购销商品没有关系,不应挂“应收账款”而是“其他应收款”,楼上说的是一种办法;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你单位给对方开一张收据,收据中注明收回X年X月X日押金,原件已入账按规定就不能再撕下来了,不过可以能给对方看一下,证明确实收了你的钱。
补充回答:那就把押金收据从凭证上撕下来,在凭证封面的背面注明抽出凭证情况,让相关人员签字,如果需要的话最好让对方出个证明。

正常的处理是你付押金时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银行存款)
具体收回押金时你的帐已经做了,可以全对方开个收押金的收据,但因对方非要收回他的收据,那么采用上面一个朋友的意见,把原收据还给他,你留下复印件,写上说明,收回钱就行.

你单位会计用对方单位出具的收据入帐是正确的。

当支付押金时,你单位应该另外开具本单位的收据给对方,这样对方单位有了入帐单据可以入帐,你单位把收据的附联同时作为支付押金的原始单据入帐。

押金收据能及时入帐是没错的,也应该挂应收款,这样才能及时正确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方单位要收回收据才给退回押金是没道理的.要想收回押金,你可以给对方开具收据,收据上写明收回对方什么的押金即可.

分录上并不是做应收帐款啊,应该是其他应收款才对。

那就拆了给他不就得了!自己留一个复应件就好了!然后再收到钱的时候再开一张收据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