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一歹徒抢劫,我开车把他撞死,我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12:03
1,歹徒持刀,我下车与之搏斗,我可能受伤或者死亡.直接开车撞他,他死了
2,我义愤填膺,直接撞死他
歹徒是正在抢劫别人,我看见了,撞死他

正当防卫。只要他抢劫,你把他弄死也是合法的。

呵呵,楼上的注意,暴力性犯罪可以无限制防卫。

歹徒是正在抢劫别人,我看见了,撞死他
这种情况你最好别这么做。因为侦查机关会调查主观方面,你必须有证据说明你不是故意杀人才可以。当然了,只要你能证明,就可以无限制防卫。《刑法》第20条第三款,很明确,

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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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作出无限度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特殊规定,即在特定情况下公民可以进行无限度防卫。如何确定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暴力犯罪的本质特征,确定其范围,是适用该条法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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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至于楼上的朋友说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嫌疑,在主观方面的认定,完全在你的证词控制范围之内,这个应该是很好解决的问题

但不能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