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知道离婚的话,小孩生下来就是我带着,抚养权要归我的话需要那些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55:28
首先:我觉得楼上的好像搞错了,似乎楼主是女的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楼上的还没有搞清楚爱情于婚姻以及其他的一些关系。
下面就楼主的问题给于一些法律上的意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诉讼离婚则是指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的离婚。因此,你们在协议离婚的时候,你可有首先强烈主张对孩子的抚养权,毕竟你的抚养条件要比他好,他如果是一个爱孩子的父亲,应该会考虑你的想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院作出子女抚养判决的依据主要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内容包括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