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了一跤,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1:16:16
我在上班途中摔了一跤,看病的医药费,是我自己出还是单位出,还是各自分担一部分?我仍然坚持上班,但由于是手摔断了,所以我只完成了平时工作量的2/3,单位没扣我基本工资,但扣发了我1/3的工作量工资,是对的吗?谢谢那一位高手答疑解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有关法规;你的工伤是难以认定的。

若从人性化方面讲,我建议你最好找领导谈一下,取得领导

的理解和帮助;我想,作为一个领导者来说,特殊情况是可

以特殊考虑的。

是上班的路上树的伤,是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报销医疗费。
扣你的定量工资是对的。因为基本工资是法定的,如果单位给扣除了,那他就是违法的。定量工资是根据工作量的多少发的。不管因为什么,没有工作量,就应当扣除工作量的部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才可以认定工伤.

上班途中属于工伤比照工伤待遇但是工资的扣法恐各单位不一

有~

好像以前在某个案例中看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