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百年后,后母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22:47
房子是我生母的单位分配的,后来我生母病逝,我嫁到夫家,2000年父亲直接以我的名字买下产权(产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是我和我的女儿和父亲三人),2003年父亲再婚,房子现在他们两人住着。现在后母向我父亲提出要求把户口迁进来,或者把房子卖了再去买新房子。由于后母自己婚前买过一套房子,现出租,产证仅写了她妹妹名字。所以我父亲也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后母的户口目前在她妈妈家里。想请教律师:如果我父亲先百年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后母是否有居住权?

补充;我看了新婚姻法,但很多朋友都说法官也参照其他很多法规处理问题。我还是很茫然。

对与你这样的情况,你的后母是没有居住权的。

首先这房子是爸爸再婚之前买的,而且是以你的名义买的,和你的后母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如果你爸爸同意卖掉现在的房子,是没有权利的。只有你最这房子有处分的权利。

看来你的后母居心不良呀.
对于这样没有什么感情,只是为了个人的利益来行事的人.
如果你能够跟你的后母培养出来亲如母女的感情的话,那么即使她要搬走,你也不会同意的,是不是?
所以我说,现在就着手做准备.把一切事情都确定下来.省得到时候麻烦.

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你有对房子使用,出售,出租,处分的权利.
那么你的后母对房子应没有任何权利.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