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18:12
我买了一个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子,我和我妈还有我的继父住在一起。前一段时间因为一些问题,他们正在闹离婚。法院判不给离。
我妈现在不住家里了,和他分居了,我不想和他住(她打过我妈,就因为这个才离的)。我22岁,他们结婚的。
他在我买的房子住了快一年了。
1、他是否有居住权?
2、我有权让他搬出吗?(他是本市户口,有房子,和他父母住,他的户口在他父母那)
===============================
我22时,他们才结婚,我早就工作了,怎么会抚养过我?还有怎么界定有没有抚养过我呢?房子2006年10月买的,2007年住进去的
===========================================
他原来是和他父母住的,和他父母是一个户口的
=============================================
我想让他搬走,以什么名义起拆?

你完全可以起诉,要求他搬出.(诉讼请求是要求腾房,他户口不在这里,在本市有其他住处,现在已无居住理由.)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虽然这个房子是你的名字,由于你继父和你妈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所以你继父仍然还属你们这个家庭中的成员,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的规定,你继父是有居住权的。不菅你或是你母亲如果将你继父赶出门外就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罪,其行为是违法的。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
在这里你需要明白的一点,你继父在没有同你母亲解除婚姻关系之前,他就是你母亲的合法丈夫,是合法的一个家庭成员,不是平常的外来人。所以,他虽然对你的房子没有所有权和继承权,但是他是有居住的权利的。你向法院起诉赶他出门的要求法院将不会支持你。
你的问题只有你的母亲重新申请离婚后才能得到解决。

根据《物权法》第三章的规定,你可以和你的继父协商让他搬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排除你房屋受到的防害。

向法院申请执行吧!大家都是有文化的人,不要做些粗鲁的事。

就是啊,他肯定无权,你就找派出所把他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