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本座说中的“本座说”到底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3:52:58
萨维尼强调指出,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和减少法律上的障碍,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他还极力反对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以法律规则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其是否可适用于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主张从法律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本座”(seat)所在地,并且适用该“本座”地法,而不应拘泥于是否为外国的法律。提出了如身份关系的本座法应是当事人的住所地法,物权关系的本座法应是物之所在地法;债的本座法在一般情况下应是履行地法;继承的本座法应是死者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家庭关系的本座法则当以丈夫与父亲的住所地法为主。
我不希望出现以上这样的答案哦~~~教材上就是这样的~~~我希望一些浅显易懂的解说~~~我认为以上说法并没有真正解释该概念,老师的解释也是含糊的,避重就轻的。希望高人指点啊!!!

本座指的是法律关系中的核心问题,法律关系中“物”的不同决定了本座的不同。一般来说注重的法律客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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