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的劳动用工麻烦!!!!大家帮帮忙!!给点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0:08:28
我是07年7月要毕业的大学生,现在还没毕业(这是废话)。我06年12月和一家大型企业达成用工意向,经过3个月的考核评审,被企业录用,并通知我07年4月2日报到。
我到公司报到后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是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在协约书上规定:1、协议签订后一方违约,须支付对方违约金二千元整;2、若本人参加公司培训后离开公司,须支付公司培训赔偿费三千元整。在劳动合同上规定:如果劳动者方违约,须支付违约金二千元整。并确定试用期从4月2日开始,为期六个月。现在协议书只是公司留存“黄联”,其余三联仍在本人这里,未交到学校。
现在,我在实习一个半月后,因为公司福利和制度问题,想离开企业,并已经提交了书面申请。
可是,现在我面临这一下问题:
1、解约后,违约金怎么计算,应该支付多少?能不能找到合法的理由不支付违约金?可不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
2、解约后,我需要重新找工作,需要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函》。如果,公司不给办理,应该怎么办(公司以要违约金为理由不给违约金,就不办《解约函》)?有什么强制方法吗?
小弟~~~~急!急!急!~~~~~~~~~~~
补充:相关法律条文我已经看过,想知道具体事情怎么办!!!
请大侠帮忙~~~~~感谢不尽~~~~~~~~

1.首先肯定第一点,你现在是试用期.通过你的描述,你的试用期是六个月,虽然我想你的劳动合同肯定时间不会很长,规定六个月规定是不合法的.但是现在六个月试用期的时间也是我们所用利用的.试用期的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比较轻松的.你可以跟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不需要用人同意.

《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内的;

你的情况便属于试用期,对于试用期离职的,不支持违约金.跟二楼说的一样,解约不等同于违约.如果公司要求你赔付培训费的话,须提供培训的证据,比如票据或其他培训课程的票据,提供不出,不能支持培训费.

2.果然是新大学生,这个<解约函>并不重要.现在你可以先出去应聘,用人单位看重的都是你的能力,录取了以后告之公司等七月份再提供毕业证给他们看.因为对于用人单位,这个根本不重要.关键是人才,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的.不要在乎这个解除书.因为如果不是友好分开的,一般用人单位也懒得给你开这方面的证明.

好好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尽快另找工作!

望你早日找到好的工作!最后祝你好运!

你好:

1:据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是4月2日签的合同,其条

款中所定6个月是你的试用期间,也就是说从4月2 日到10月

2 日试用期截止;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2:依据上述法律条款你可以即刻走人,但通知一下单位

,该作交接工作的还是要作的,这叫有始有终;

3:既然按法律法规办理,你也无需考虑其他,倘若有人

故意刁难,则即为违法;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如有不足处还望无怪。

大哥,去找律师吧,在网上一两句话说不清

1.如果你申请解约的话,那你要和公司协商,解约不同违约,不用支付违约金(那样要你公司同意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