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法中,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05:51
A 政府更迭
B 国家的领土变更
C 外交关系的建立
D 条约或财产的变更
为什么?
B 国家的领土变更
C 外交关系的建立
D 条约或财产的变更
为什么?
根据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意见,发生国家继承的原因有以下5种类型:
国家部分领土的转移(一国的一部分领土转让给他国)。
新独立的国家(原殖民地或者附属国独立)。
国家的联合(一国与他国联合成新的国家)。
国家的一部分或者 几部分领土的分离(新国家从既存的国家中分离出来)。
国家的解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新国家分离出来后,被继承国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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