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6:26:39
如题
还有其他的什么独资,合资之类的

无限公司还是有的吧。所谓有限和无限,划分的标准是指当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的债务的时候,其投资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体如此吧。如果是无限公司,就是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其债务的时候,也追溯到其投资人(股东),要求投资人以个人(或其母公司)的财产继续清偿债务;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不,如果公司资产既有已用尽但未偿完其债务,一般情况下也不追溯到其投资人要求其继续清偿。
按照一般的理解,有限公司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只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有限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公司的债务是由于其股东的恶意行为导致的,这个时候需要“揭开公司的面纱”,即继续追溯股东的个人连带责任。
个人观点,肯定存在不完全的地方,建议你多查阅一下我国的公司法。

一、依据<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是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成立的企业是无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希望采纳

没有听说过什么无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有明确的定义及相关解释: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