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23:49
我们公司已经濒临倒闭,可是由于是政府资助的,同时此前向工商银行进行贷款1000万,现在已经在还款阶段,但公司只是到处借钱还银行贷款的利息,而且是返还到银行的专户中。公司领导在遣散了大部分员工的情况下,留下善后的几个员工,但5月8日,公司法人代表突然失踪,公司固定资产也在06年10月底到07年4月间给公司外聘总经理转移到自己公司名下,所以公司已经是资不抵债了。公司一部分剩下的员工把自己所用电脑抵押在家,并称公司只要把所欠工资(06年11月—07年4月)及公积金(06年11月—07年4月)其余三金(07年2月—07年4月)全部结算后立刻返还所押电脑等物。公司外聘总经理却以员工挪用公司财产为由报警,110派人调解后认定为经济纠纷而非民事案件。后多方求助,竟有和公司相关公司提出员工可算作07年2月解除劳动关系,其后的工资及四金均算自动放弃。此具遭到员工的一致反对。并将与07年5月24日向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但现在我们的疑虑是:1、公司是区政府支持的,现今公司走到这一步仍为申请破产倒闭,就因为如果倒闭就会牵扯很多人,所以多方压力下公司仍未倒闭。2、公司的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仍以公司债权人的身份把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的公司,此是否合法。3、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我们的利益如何保障。
请求多方援助,谢谢!

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仍不支付就以债权人身份申请他破产,并注意保存现有财产和总经理转移资产的证据.到时法院会组成清算组来整理企业财产,并先偿付工资,同时追究总经理责任的.

向各级国资委及检察机关进行举报报案,同时向上级政府举报,还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