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慨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26:07

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社会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标志着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也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重大认识创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于社会主义的最为基础的理论创新价值,就是实现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二者的成功衔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上最大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实现了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在衔接。之所以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主要基于两大历史法宝:一是我们党从来都主张并且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二是我们党从来都是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科学理论,又是一种科学实践;既是一种崇高理想,又是一个历史过程;既是一个远大目标,又是一个具体任务。我们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状态中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社会至少可以包含三层要义。首先,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就是说在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应该以人为中心。如果离开人,就谈不上和谐与不和谐。其次,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因为离开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和谐社会就失去了衡量的标准,这两者缺一不可。再次,和谐社会的实现程度直接反映着一定时期公共治理的水平。

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 充满活力 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人人都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