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出现事故责任在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12:27
我今天很郁闷,我是在农村工作的一名小学教师,今天中午在学校出了这样一件事,不知道我的责任有多大? 今天中午也就是学生午休的时候,还没有上下午课,我班(三年)学生来的早,我班的一名同学和二年的一名同学打闹,过程我就不说了,这时我班的学生追二年级的学生,二年学生进教室关门的时候,我班同学就踢二年级们一脚,可谁知道二年的学生的手在门缝里,把手指(手指肚)夹掉,出了很多的血.这个时候我在办公室,因为这是午休时间也就是中午放学时间.我不知道我的责任有多大,请个位朋友帮帮我.(我班学生家长说责任是老师,在学校.不管).我应该怎么班.二年的老师有什么责任.我又有什么责任,我应该怎样来处理这件,是否应该起诉我的学生家长。
当时我和校长及时把受伤学生送进城里医院进行治疗。
午休时间就是学生放中午学

首先,学生在学校读书,学校就起到了一个监护人的作用,学校有义务来保证学生在学校的生命安全和财产。
在这起事件中,你做为班主任,应该有推卸不了的责任。但是在课余时间,学校应该派专门的教职工来管理学生,所以首先的责任在于学校。
你可以这样区分一下,你是否担任中午课余时间学校的管理人,第二你可以根据你的上班时间,假如为2点上班,而时间发生在1点,试想这种责任由谁?
所以我可以说学校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