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没有立遗嘱,子女该如何分割父母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3:14
父母已经过世,临走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作为他们的三个子女该如何分割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呢?
谢谢!!!

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来进行遗产继承。
三个子女一般应当平分父母的遗产。
由于房产属于不宜分割的遗产。
可以由一个子女取得房产,给另两个适当补偿。
或者把房产出售,把出售款来分三份。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
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没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来进行遗产继承。
三个子女一般应当平分父母的遗产。
由于房产属于不宜分割的遗产。
可以由一个子女取得房产,给另两个适当补偿。
或者把房产出售,把出售款来分三份。
《继承法》 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
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你们三人为同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