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法的发展观如何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08:01
辩论法的发展观如何理解

一、关于“辩论法”
“辩论法”一词来自古希腊文的“对话”、“论战”一词,原意是在辩论中用来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的方法。这就是说,辩证法观念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人类的古代。当人们最初观察世界时。世界就是显现出一幅相互联系、运动变化的生动画面,古代哲学家曾用各种思想来表述世界的辩证关系。古希腊辩证法大师赫拉克利特把世界比作一团活火。认为这个世界“过去、现在和未来是一团永恒的活火,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中国的古老经典《易经》便是关于“易”即变化之经。孔子曾在水边得悟,“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些都是人们最初对客观世界是辩证运动的反映和表述。
二、关于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离开同其它事物的联系,绝对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要求用全面的,整体性的观点来观察事物。在研究个别事物时,不要忽视它周围有关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研究某一部分时,不要忽视它同整体以及整体中其它部分之间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都处于不停运动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不仅有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且有性质的根本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不断产生,旧事物的不断灭亡的过程。发展的观点,也就是历史的观点,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发生、发展和衰亡的历史,永恒不变的事物是没有。这就需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看待一切事物和现象。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不断展开,就会使事物内部发生变化,并在与整个周围矛盾的相互作用下,推动一事物向另一事物的轻化。矛盾是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根源。
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是一种质的变化。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