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应象固定资产折旧一样做个表格,然后每月进行摊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29:13
预提费用如房租等可不可以不预提,等直接交付费用时在进行分摊?哪个方法简便?对企业有利?谢谢

1、首先你在问题中说“待摊费用应象固定资产折旧一样做个表格,然后每月进行摊销”,这种想法是无可非议的,是对的;但是你既然有“待摊费用”明细帐,所以到会计期末一看就知道还有多少没有摊销,马上就可以作帐务处理了。但是为了解决帐务除了的原始凭证问题,做个表也可以。
2、你还说“预提费用如房租等可不可以不预提,等直接交付费用时在进行分摊?哪个方法简便?对企业有利?”你的这个提法就不对了。因为制度约束你该予提的必须予提,这不是什么对企业有利无利的问题;也不是简便不简便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进行帐务处理也好,计算当期损益也好,都要遵循“权责发生制”的 原则,这是我们会计工作的理论基础。
3、所以对房租问题没有什么其他的作法了只能这样处理:假如你们的房租半年为6,000元,要在6月末缴纳,那从一月份开始到六月都要就应这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1,000
贷:予提费用-房屋租赁费1,000
等付款时,予提费用贷方已经有了6000元了,承付房租时:
借:予提费用-房屋租赁费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以上特此回答!

是应该预提费用的,因为这样会更准确地反映当期利润。不能说哪个简便就用哪种方法,而是这样做会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反映更准确、真实。

可以,但予提更有利,也更符合会计的适时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