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交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32:49
有一个问题想请专业人士帮忙解决!谢谢!
我向现在公司提出辞职,我的工作是出纳!首先,我和此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我的现金帐和银行帐都没有问题,银行调节单也无误,就是所谓的帐实相符。但是现在公司老板不信任我,认为我可能拿了她的钱,不给我签交接单,也不让我做交接的工作,一定要让我把公司的各项收入首先与各个部门核对总数,再一笔一笔在银行对帐单上找到,以看我是不是存入银行而不是自己拿走,不仅这样所有的流水支出明细也让一笔单子一笔单子的找。
我想问一下我有义务做这些事情吗?他们可以找审计查我,如果我不做,交接单不签,公司的工作不能运转和我有关系吗?是他们不签交接单的。
比较着急,谢谢大家的帮助!
我的意思是既然他们怀疑我,他们就要查清楚给我一个清白,这项工作需要由他们来做,而不是我;另外我没有劳动合同,对我有什么利和不利吗?

我认为还是善始善终,对你自己也是一个交待,做会计工作的一定要清清爽爽,要的就是个口碑呀!
你可以找老板好好谈谈!

应该有义务做这些事情,这能证明你清白。交接单不签,对你而言是不利的,说明你的责任还在延续。

出纳交接,很平常的事,没必要那么做把,不信任你,当初为什么让你做出纳呢?再说有审计和财务主管。
但他不签你就不要走,会对你以后不利的,还是清楚了你再走。要不找老板谈谈找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