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施前买了两年险现在是否要买交强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22:36:45
我去年买车的时候交强险还没有实施,所以买了两年险,当时是说在两年内可以不用再买交强险的,最近却来催交,我感到受了骗。我想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交交强险?

对于你这种情况~交强险还是要保的~
你为什么连续买了2年的保险?是不是贷款的车?估计是贷款的车`现在你每年还是要补办交强险的~~
对于保险公司刚开始的成若你可以向他们公司投诉

不需要

本来就是骗人的~~~

交强险条例和费率是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制定的,监管部门和公众都处于信息劣势,因而无法保证保险公司、政府、车主、第三者的利益达到平衡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日前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产生400亿元的“暴利”。

车辆强制险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险种,自去年7月份面世以来,社会各界声讨其存在“暴利”及“信息不透明”的声音就不绝于耳。尤其是公民个体代表——律师孙勇,犹如皇帝新装上的那个勇敢小孩,接连三次向保监会“发难”,义无反顾地向世人戳穿了交强险“暴利”的内幕。

律师孙勇所称“暴利”内幕,并非空穴来风,是有事实依据的。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结余。

按理讲,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宗旨,交强险应坚持不盈不亏的原则。而依照律师孙勇提供的数据,交强险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利险”,与不盈不亏的初衷严重相悖。政府要求不能盈利的项目和制度,到了市场上和现实中往往就会出现“肠梗阻”,不是执行机构借机发横财,就是执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被“阻击”而不得不停止执行。这样的“影子”,我们在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等领域已早有领教。

车辆强制险为何会产生400亿元“暴利”?笔者以为,强制险制度出笼过程存在不少致命缺陷,以至于这项公共政策一出“娘胎”就变成“畸形儿”。具体来说,首先,利益相关方没有进行实质性博弈。尽管在交强险费率制定过程中,也举行过消费者意见征求会,但对于交强险制定费用的依据、市场分析,消费者朦胧的居多,明白的太少。现行的交强险条例和费率是依据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