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职位应该叫做董事总经理还是 总经理比较合适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53:42
我刚创办网络公司,由于我家庭背景还可以,23岁的今年我开办了资金为100万的网络公司,现在我要去印名片,但不知道我的职位该是什么!请大家帮帮我!

资料:我是公司唯一投资者,也是最高的管理者,也是决定公司一切运作的主导者!

我认为我称呼董事总经理比较合适,但是我的公司不算大,就10-20个人左右,并且资金就100多万,再加上我年纪只有23岁,拉上董事这个名称我不知道是否会让人反感,但是总经理就怕让人看不起(因为在我认为总经理只是公司的一个雇员),我这人最爱就是面子,大家说该怎么称呼比较合适!

我认为还是叫总经理比较适合
23岁就有自己的公司你应该比较自信
自信的人有何必怕让人看不起呢
这样做还可以鞭策自己,我有自己的公司了但还不够大,使自己不断进取发展公司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几年后你的公司做大了叫董事长又如何

兄弟浅见

《公司法》
有限公司: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