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交车上贵重物品被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2:08:32
我在乘坐公交时 (车程2小时)由于司机开快车急刹车导致我晕车,我睡了一段路程,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电脑笔记本丢了 问售票员 她说不知道,说我倒霉.
我只想问下 我有那个权利可以起诉他们赔偿吗?他们应不应该对我赔偿?请专家解答下好吗?笔记本里有我所有的文章和长篇小说的稿子 对我很重要,我已经快崩溃了 请专家替我解答下好吗 谢谢了

你既然乘坐了他们的车,只要购买 了车票就已经与司乘人员或者运输公司形成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这其中包括他们将安全的把你运载到目的地。如果途中发生了意外,比如说被盗的问题,应该说司乘人员难逃其就。但发生此类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包括失主本人的疏忽大意,但是失主绝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车辆的所有者或者所有单位给于一定的经济赔偿。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上此类事件已经说屡见不鲜了。不过大多数人均自认倒霉,认为讨说法的时候繁琐,取证比较困难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就放弃了。

好像不行
1.这不是安保义务人要承担的义务
2.客运合同的自带物品损失,承运人要有过错

同意宋abc_123的意见。但是好像目前有明文规定的,就只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且是针对人身损害赔偿,因此这类问题一般是通过法理推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解决。
法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看谁说得更有理、更符合公序良俗。

小于200元好象不能力案的

这么不小心啊,要报警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