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单位不让走,我该怎么办?他们不给解除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56:08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我想提出辞职要求单位解除协议,可是单位不予批准.我们的个人档案要跟着协议走,我可不可以要求人事局不把我的档案转到哪个单位去啊?我国法律规定在职工离开单位后单位应再一个月内把个人档案返回原处否则属于违法.那我在提出辞职不被批准的情况下(辞职信已经交到单位人力资源部)采取不去上班的方式,从矿工开始是否计算在这一个月内,如果不是应从何时计算,是不是从单位主动开除我以后计算?

1:你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或协议的

[合同法];该单位以“个人档案跟着协议走”为要挟条件,

是不合法的;

2:档案可以由当地的人才中心保管[交纳一定的费用]。

3:若单位经协商后仍不予常规处理,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即可。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