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的球员中有买断合同的球员,到底什么是买断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53:26

问题57:什么是买断合约?

有时候球员和球队感情破裂了想要劳燕分飞各奔东西,于是他们可以达成如下协议:

• 球队解雇(遣散)这名球员;

• 如果球员成为完全遣散状态(参见问题53),“缺少技能的保护补偿金”(参见问题90)的数额将被减少甚至完全取消。

举例来说,凯尔特人队和Dino Radja在97-98赛季之前曾经这样做过。他们达成协议,将Radja的保护补偿金减少一半,然后球队解雇Radja。当他成为完全遣散状态的时候,得到了剩余工资额的一半,最后Radja成为自由身回到欧洲打球。

但这里边有些纠缠不清的东西,在99-00赛季的时候甚至需要一个仲裁官来做最后决断。像问题90里说的,在1月10日之后,所有的合约在赛季余下时间里都成为有保障合约。

保护补偿金保证了球员在因为水平不够而被炒鱿鱼之后不遭受工资损失。但如果他在1月10日之后被解雇,那么他的工资将一分不少,所以保护补偿金也不生效。甚至当球员和球队在1月10日之后达成协议,减少或者消除了保护补偿金,球队这时再解雇球员,还是应当支付所有剩下的工资。

99-00赛季的John Starks给这一制度造成了些麻烦。Starks被交换到了芝加哥公牛,他在1月10日后想同球队断绝关系。最后仲裁官裁定,在球员合约的最后一年,球员和球队可以选择在1月10日取消合约保障。于是Starks和公牛顺利“离婚”,谁也不欠谁的钱。

在劳资条款中还规定了另外一种买断方式:当合约包含了选项年的时候,选项年的买断金额可以被写入合约,最大可以达到选项年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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