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知道合同无效,而一方权利受到侵害,法律是否保护受害一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16:01
若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知道合同无效,而一方权利受到侵害,法律是否保护受害一方?

合同无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存在缔约过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就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即“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第4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当事人一方因违背其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

(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使对方遭受损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5)缔约过失责任是于缔约之际,因一方违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保密等先契约义务而致相对方信赖利益、固有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但是涉及到另一方权益受害,那么在审理中法官也就是酌情解决的。

保护 法律明文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了保护合同未生效或被撤消的受害人的权益问题的;合同生效后的法律责任适用违约责任.

当然保护。合同无效,只能说是里面的部分无效,对有效的部分还是要保护的,也就是说,法律上对有效部分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