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与户主不符的房子能否购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1:02:10
本人今年打算买房结婚,一个不错的朋友正好也要转让他的房子,看过房子后比较中意,但他提供的产权证与户口本让我有些忧心,忘诸位了解法律知识的朋友或遇到过类似事情的朋友帮助解答一下。

朋友的房子具体情况如下:
1、产权是他香港老爸的,产权证我已经看过,名字确实是他老爸的,老人家已经80多了,现在国外享福,肯定不会回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2、他上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这套房子虽然是他在住的,户口上的户主也是他的名字,但由于老人家还健在,所以没有明确的文件说明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3、朋友由于个人原因曾将此房屋抵押给银行,现在已经将贷款和利息还清(票据本人已经看过)在产权证上也有银行的印记。现在由于其他经济原因,朋友急需用钱,想用低于市价的价格将房屋转让给我。

一方面是低廉的价格和朋友的友情,一方面是不明确的房产关系让我很难决定,买下来吧,地段好价格便宜,但怕以后如果他老爸不在了而且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那些儿女们会对老先生的财产如何分配产生纠纷而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所以在此提出问题,恳请诸位朋友能帮助参谋一下这套房子如果想买下来,该如何处理,最好是能说明一下应该和朋友去签署一些什么文件才能避免以后的麻烦。

产权证不是他的名字房子就不是他的,他没有权力处置这套房子.这房子是他爸爸的,他和他的哥姐姐拥有同等的继承权,除非现在更名.否则将来一定会有麻烦.
而且现在如果买下来,就要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按照规定,买卖双方必须本人到场办理手续(这双方是指产权所有人即是你朋友的父亲和你的房产证上要写的人的名字).还要带身份证.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办的话,还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还需要产权人与代办人写下委托书,去公证部门公证,这个要具体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问一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
当然你也可以托朋友托关系,可能既不用产权人到场又不用写委托书.但是没事则已,一旦将来人家的哥哥姐姐追究起来,那就要看你的朋友罩不罩的住了.
总之一句话,你只能和产权人交易,和产权人以外的人,哪怕是他老婆也不能直接交易.
希望这个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

与户口本没有关系,国家只认产权证的主人,在交易过程中只有产权证的主人出现同意,房产交易中心才会办理.
在国外不能来,这个要麻烦一点,需要公证部门公证才行.

他的爸爸办一份全权委托书{公证],委托你的朋友处理

只能和产权人交易。没产权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