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打官司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12:32
我父亲1990年得了白血病当时已经缓解了,17年后2007年5月份复发住院5天就去世了,他有冠心病2007年1月份服用一种叫"国医圣方-精制冠心软胶囊"的治疗冠心病的中药,吃完后就开始鼻子出血,4月份开始全身出血班,骨头象酥了一样痛,结果5月份到医院检查是白血病复发,当时问医生是不是吃这种药引起的医生说"那可不好说因为白血病引起复发的因素很多",我们认为肯定是吃这种药引起的复发,最后医学死亡证明写着是死于白血病、呼吸、循环衰竭、心律失常、DIC,我想起诉这家药厂,但是没有什么证据,有起诉的可能吗,如果起诉的话有胜诉的可能吗?如果要证据都需要什么证据?现在我非常难过,我认为肯定和吃那种药有关系,它药品说明上没写血液病人不能服用,而且我在网上查这种药属于处方药不能做广告,我父亲就是看到它的虚假广告买的,我起诉他们有用吗?

1、如果该药属于处方类药物,而医药经营者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出售该药,就违反了处方类药物的管理规定,你们可以向该经销商追究责任。
2、如果要追究药厂的责任,而就现行法律规定而言对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应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而生产者只对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而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该案是否属于医疗纠纷,个人认为是不属于的。所以,你要起诉是有一定风险的,最好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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