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缠足的陋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25:55

据史家考证,中国缠足之俗,约始于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李后主时代。”( 李煜(937-978),初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南唐中主第六子。徐州人。 宋建隆二年(961年)在金陵即位,在位十五年,世称李后主。他嗣位的时候,南唐已奉宋正朔,苟安于江南一隅。宋开宝七年(974年),宋太祖屡次遣人诏其北上,均辞不去。同年十月,宋兵南下攻金陵。明年十一月城破,后主肉袒出降,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太宗即位,进封陇西郡公。太平兴国三年(978)七夕是他四十二岁生日,宋太宗恨他有“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之词,命人在宴会上下牵机药将他毒死。追封吴王,葬洛阳邙山)
  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必须要缠足,如果不缠,长大是没有人愿意娶的。脚缠得好不好看,直接影响了女孩子的一生。缠足之前先要准备好各种用具,包括缠脚布、缠足时用的针线、棉花、木盆、温水、剪刀、明矾等。女孩子先把脚洗干净、修剪趾甲、涂上明矾。长长的缠脚布一层层地围绕上去,直到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都缠到妥帖地靠在脚底为止。缠脚布一般宽三寸,最宽不超过三寸五分,最窄不少于二寸五分,一般长七尺,最长的达十尺左右。

  死刑吓不住 崇拜“金莲”是时尚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经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都难达到目的。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奔走相告,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时期。南唐后主附庸风雅,喜欢小脚女子。因此,他宠爱的妃子大多缠足。
这在当时类似美容手术,是一种审美需求。并非对女子的迫害。
但这种习俗传到民间,逐渐变为女子贤惠的象征,因此才变为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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