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计提福利费是否还按工资总额的14%?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11:48
三楼所说的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的范围是?
福利费按计税工资14%计提的话,到年底要作判断:如果实发工资大于计税工资(月人均1600元)的可以不作调整,如果小于计税工资的,还要按实发工资计算调减福利费。涉及福利方面的支出一律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能再记入成本费用了。
提福利费是按税前允许扣除工资总额的14%,按实际工资计提福利费,超过允许扣除部分在年底仍然需要调出,对于大多企业来说(没有福利概念的企业),按实际工资计提福利费没有意义
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的范围:内资企业基本都是1600元/人月,外资是实际发放(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是的,这个比例和相关规定没有变动。
是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变。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