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的增值税发票论证抵扣,次月退回,补交税款.重新收到发票,如何做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57:00
我公司3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1700
贷:应付账款11700
已经入成本,耗清.
4月份国税查账,发现这张发票对方已作废.让我们补交税款,我公司已交
4月份对公司将这张发票退回对方,对方公司重新开一张一样的发票给我们,请问,我公司在收到这张发票时,交税款时,如何做帐务处理!!!
我觉得还是不能做进项税转出吧!!!因为我们已经补交了税款.直接银行划,再做是不是双重的了.
我认为这个月是不是补交税款,再进项税抵扣
就是不清楚材料双重怎么处理

你已经补交税款了,再来的这张进项发票进行正常抵扣就可以。

看到这个,就想起我的一个客户,教她如何做,不用等稽查局的人来,就可以搞定,她不理我,现稽查局的就来查她公司了.想想那人真是自找.

呵呵,讲了半天,不好意思,还是言归正传吧.说一个简单点的吧.
1.当你收到这发票时,你按平时一样认证,在做帐时你就要这样做:把以前那张也要复印了一起做附件并注明是上月的几号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做完后记着一定要在电子申报上面的: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上面的19栏里把这个数填上,如果没做,那你下个月报税就会有问题了.
3.因上月那张做为凭证的发票已给回对方,所以你最好,把新的发票和旧的那发票都复印了作为上面的凭证附件,在上面也注明是在这个月几号凭证上做的处理.

这下应没问题了吧.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