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22:58
有一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家外国的燃料公司专门从事环太平洋地区港口的燃料(如煤/石油等)买卖事务,现也在中国进行此类业务。他们的业务模式是:从一个港口(海港/空港)买来燃料,然后马上在同一个港口将燃料卖给他人(轮船/飞机),从中获取差价。问题是,他们这样的买卖(类似于倒卖)行为是否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国内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要只回答违反或者不违反,请麻烦找些我国规制外商在境内买卖货物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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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是英国公司,不是中国公司,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那么,她与中国公司之间的买卖算不算进口/出口?

嗯,应该不违法吧,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一些
1《公司法》第203条打起是关于外国公司的经营的分述;
2还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规制外商在我国经营范围的;
3有关货物买卖的适用法律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