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搞不清楚的问题,懂法律的进来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25:42
在一笔交易时,双方签定了手写的书面协议,买方当时没仔细看,买后他发现买的东西和先前卖主介绍的东西有偏差,决定不协议,卖主就以协议内容进行威胁,我想请问一下,这笔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是2个普通人之间的交易,我自己认为既然卖主没有正当的营业执照,那这笔交易就应该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协议内容大概也没有效力.不知道事实是怎么样,望大家解答~~~
我补充一下,偏差就如楼下朋友举的例子那样,这份协议并不是一式两份的,协议完全是卖主手写的,只有一份,而且买卖当时卖主并没有要求仔细阅读,所以买方也没有仔细看就签字了,现在协议是卖主拿着.买方也没机会撤消协议

偏差要看能否足以影响该物的正常使用
如果影响,是可以换或是退的

协议上的物品和买回来的不一样
那么协议就不生效

一,属于普通的买卖合同
二,偏差到什么程度你没有讲清楚,如果是你对合同内容或者你要买的东西有重大的误解存在那么合同是可撤消的或者可变更的,但不是无效。举个例子,比如说你想买毕加索的画但是对方却卖你达芬奇的画;你想买的纱窗(防蚊子的)但是对方提供的纱窗却洞眼大到蚊子可以自由进出。
三,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消,时效是一年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