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么判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01:33
王某4岁时父亡,其母与继父结婚,王某遂与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教育。王某参加工作后母亡。继父患病后无生活能力,要求王某承担赡养义务,遭王拒绝,法院判决王某每月付给其继父生活费30元。

法院应该是考虑到已经构成父子关系 而不是考虑抚养关系了。应该是对的。

法院判决正确。

我觉得不公平,评什么呀
不出力就想讨好处,有这种 道理啊

按照道德标准,判罚似乎不合情理;但按照法律,其判罚是正确的.没办法,道德和法律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冲突.但当道德和法律有冲突时,一切按照法律标准办事.在我们很多人的道德立场看来您所说的案件判决是不合情理,本人也这么认为,但按照法律来说,判决合乎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