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9:37:22
我是 一个大学生,几天前,我与杂志社的一位李先生签了一 份合约,即我做我们学校的《疯狂英语》销售主管,他相应给我报酬,当时签合同时只签了一份,放在他那,另外一份他让我回宿舍后自己签,但是后来由于一些主观因素,我不可能做学校销售主管,所以我就没有签我的那份和合约,然后我就告诉那位先生我没办法做销售主管,而他却告诉我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我想请问各位我是否违反了《合同法》

机八合同,吓唬人的。
在校大学生打工,是不能签订合同的,除非他写清楚是兼职,不然都是无效的。
再说他签订的程序也不合理,要签也是二份,他这样做就是为了吓唬你,学生朋友们一般都比较单纯。
他的目的无非也就是让你赔他二钱。

我的建议:别答理他,让他随便,然后他自己也就没屁放了,最后的结果必定是不了了之!
听哥的,没错,这号人多了,满大街都是,都是想占点小便宜!~

朋友,他说得很对,
这个解决最好的办法是和他好的商量,说明事情,让他解出合同,
还有你在去问一下律师,

你认为他会有空和你打这样的官司吗?
如果他真的有空,那么这只能算个小公司了。
还有是否真的违反合同法,还要看他公司有没有盖章,到时出示两份合同对一下就行了。
不过你还是需要咨询一下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