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提请劳动诉讼,向原来公司索要加班费,请看如下情况合适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26:48
我06年四月开始工作,开始工资1300,一直到2007年1月1日开始涨到2000。我是06年毕业生所以按规定我7月份毕业后公司应给我落户,可是没有,连合同都没签。我07年四月辞职时,公司为了让我顺利办失业证给我补了合同,并签了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在工作期间我每天多加两个小时的班,并且周六上6个小时的班。请问,我可以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索要加班费吗?需要什么证据?加班时间到可以让同事作证可是工资没有证据,因为工资条工资袋都不发,合同上写的是800元。我如果诉讼成功的几率有多大呢?还有,公司没及时签合同没给我落户这是不是违反规定?我可以就这个问题也提起索赔吗?补充一下:公司是韩国企业,是比较受保护的。

在哪里的单位?成功的几率很小.因为合同才写的是800.看合同好了.不一定所有的单位都要给你办户口的.谁让你辞职了呀?

可以提起仲裁,但是提起的时效是60日,可别超过时效呀!

可以仲裁.关于落户,这个好象没有具体的条款法律规定的.加班费的问题最好你有证据.比如打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