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这样的证明具不具备法律效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8:48:34
当时在场的有他们房主两人,再就是我在场.
没办法,只能要求退回押金。
一、押金或订金不是定金,定金在主合同不能成立或生效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而押金或订金却不能。
二、押金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起着一种保证合同的作用,但法律并未予以规定。押金一般在法律上只起着预付款的作用,即主合同生效时,充当价款的一部分;主合同不成立或生效时予以返还。
三、押金保证的是订立主合同的机会,并不保证主合同成立或生效。因此,由于主合同不成立或生效带来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
做生意确实挺难的,熟悉法律是很有帮助的,以后有空看看法律方面的书吧。
签定订金协定的时候我就定了很多东西,现在有一部份东西已经到了,而且有一些订金已经付,货还未到
这部分损失不属于可预见的损失 估计法院不会支持您的
一、你是有过错的,因为你有审查对方有无出租权的义务;二、你如果有证据证明:1、“现在却告诉我不行.说是他也是转租的”,2、“签定订金协定的时候我就定了很多东西,现在有一部份东西已经到了,而且有一些订金已经付,货还未到”的事实,你的主张(赔偿损失)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本案的关键是你能否举证证明你的损失与对方的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
一、你是有过错的,因为你有审查对方有无出租权的义务;二、你如果有证据证明:1、“现在却告诉我不行.说是他也是转租的”,2、“签定订金协定的时候我就定了很多东西,现在有一部份东西已经到了,而且有一些订金已经付,货还未到”的事实,你的主张(赔偿损失)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本案的关键是你能否举证证明你的损失与对方的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
签定订金协定的时候我就定了很多东西,现在有一部份东西已经到了,而且有一些订金已经付,货还未到
这部分损失不属于可预见的损失 估计法院不会支持您的
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