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起诉后能不能撤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09:18
我和她2001年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我提出解除关系,她开始不同意,到我单位吵闹。我被迫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和抚养子女。现法院已受理,但她同意协议解决。我可以撤诉吗?

任何民事诉讼,一审时当事人都是可以申请撤诉的,而且法院应该裁定中止诉讼。
但是二审就有点不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决定中止诉讼则由主审官或合议庭决定。

非法同居早就没有这概念了,我想你应该不是以非法同居来起诉的吧。任何民事诉讼在任何诉讼阶段都可以撤诉的。

你们是同居关系,如果达成协议,可以要求撤诉。但我觉得你既然已经起诉了,就让法院出具调解书,不要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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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了。你们属于事实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 单纯的解除事实婚姻的诉讼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受理
你的情况可以撤诉 详见下 但是有一点 希望你明确 你的诉讼 即事实婚姻解除 按婚姻法一般原则处理 同理 按照诉讼法规定 离婚诉讼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你最好在撤诉前签好协议,以免你撤诉,而女方反悔,你又要等六个月。也可以不撤诉,要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的效力是一样的。
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行为。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人民法院才能批准:(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和适用该法司法解释第 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没有客观理由,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应该是可以的!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