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交通事故的人请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21:18
请看下面的一起事故
2005年1月30我打出租车回家.途中一辆对面驶来的中型货车130因下雪路滑加之路不好,放横于路中央,我们所坐的出租车情急下刹车,但因路滑撞上了货车的侧轮胎, 车上,我及我舅舅家一家三口匀不同程度受伤, 现在医院住院 .
个人伤试,
1. 我:头部正中央一道伤疤约五厘米长,问这算几级伤残,另外现在基本没有大碍的我,正要出院.问,若按交通事故中的相关条文规定出租车车主,及中型货车车主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种费用个为多少.
2. 我舅舅:我舅舅基本没有什么大伤,但当时时腿撞在车上,肿了一个星期左右,问他虽然没有什么大伤害,但两个星期来东奔西走来来回回的交通费是不是应该由两个车主赔偿呢.
3. 我舅妈:一行四人中属她伤的最重,为:鼻骨粉碎性骨折,但经治疗现在基本无大碍,但鼻骨已有轻微变形. 还有她上排牙齿被撞掉五颗,而且还有两颗旁边的已经不再牢固,问她这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种费用个为多少.
4. 我弟弟: 现7岁,2005年1月30日之前刚刚在沈阳做完先天性白内障手术.但却在1月30日时发生这样的事.而且头部撞出一个伤口,缝了两针.问他这如何处理,若有后患怎么办,两个车主应该对他赔偿各种费用为多少.
如有了解人士请将相关法律条例一起写下来.
先谢谢了我很急啊!!!!!

一,所有赔偿损失费用计算: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