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3:08:36
我有一个亲戚,他今年读高中二年级。5月6日那天上午,他与同寝室的一个同学发生口角,下午一点钟左右,那个同学伙同他表哥以及其他几个同学到寝室来把我那个亲戚打了一顿,并把我那亲戚的脸盆、暖壶等生活用品砸坏了。这时候一个值日的老师刚好看到了,过来将他们制止。下午2点多钟,我的那个亲戚情绪激动,感到愤愤不平,要求同寝室打他的那个同学向他道歉,结果那个同学不同意还继续挑衅,我那个亲戚拿起向他宿舍另外一个同学借的一把装潢用的刀,连刺他寝室打他的那个同学两刀。这时候有人将那个被刺的同学送到校医务室进行了简单的包敷,同时拨打了110和120,半小时后120救护车才赶到。由于学校医务室的救护不到位,120的赶到太迟,被刺的那个同学因流血过多而死。当时我那个亲戚16岁多5个月,性格内向,为人忠厚老实,平时也没有什么不良表现。不知道他将会受到什么判决?发生这种事学校要不要负什么责任?恳请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咨询,小弟感激不敬!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你亲戚在犯罪时,出于激愤,随手借刀,不考虑后果,导致被害人流血过多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你亲戚的行为与同学的死亡有直接关系,学校不承担责任。犯罪时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承担刑事责任。法定量刑为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但是你亲戚的年龄没有满18周岁,不会被判处死刑。
我不是律师,没有打刑事案件官司的经验,建议你的亲戚聘请专业辩护律师,争取将刑罚减少到10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