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55:48
我有这么个案例,请专家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17周岁的王某与朋友在一起喝酒,赵某(不是他们其中的)叫他们喝酒的一帮人去打一个偷他东西的小孩.王某等人把小孩打成重伤,后来小孩因身体缘故死亡.王某逃跑,其余被抓.(以上都是未成年人)

请问:被抓的人最多应该判多少年?
逃跑如果抓回最多判多少年?
这里主犯是谁?他最多判多少年?
说点关键的,只要答案,其他的不用多说,只与我的问题对号入坐就行``拜托啊,哥们姐们

我的判断:
人死了,但看具体死因,如和殴打有关那么
赵是主犯可能要在10年左右吧,虽然王逃了但要看被捕的共犯是如何供述的如果所有证人、证言、物证都指向王的话那他也是主犯也要负重责。

首先看是否年满16岁,(如果不年满16周岁的话,只有严重刑事犯罪才能承担刑事责任)。然后要看他早成别人的伤情构成是轻伤还是重伤(需要法医鉴定)。如果是年满16周岁,轻伤以上伤情的话从法律的角度看是构成犯罪的。当然要看具体情节。还有实际的操作因素,比如积极赔偿或其他因素等等。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司法解释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61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现行刑法第61条的内容是:“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剥夺政治权利,解释规定“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犯罪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这一司法解释已于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

关键词1 「年龄」

年龄无法查明推定不负刑责

司法解释明确,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