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否有湿地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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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3月3日电(记者汪训波 姚笛)面对湿地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甘肃环保部门决心依靠立法来保护境内的湿地资源。

甘肃省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局副局长赵长青日前告诉记者,他们已将《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草案提交给了甘肃省政府,再由甘肃省政府提交给甘肃省人大。按照正常的程序,该条例草案有望在2004年变成真正的法规。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湿地保护法,该条例将是中国第一部具体的湿地保护法规。

赵长青说,为了制定这个条例草案,甘肃省林业厅近2年来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甘肃湿地进行考察,并经过了数次严密论证,草案三易其稿。记者从该条例草案上看到,条例对湿地做了准确界定,严格规范了人们对湿地的行为,并对破坏湿地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湿地,就是指常年或季节性的沼泽地、泥炭地、盐沼、江河、湖泊、水库等,它与海洋、森林一起并列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三大生态系统,对全球的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调节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

目前,甘肃省共有湿地121.8万公顷,已经建立起8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1.5万公顷,其中的若尔盖沼泽湿地和碌曲尕海湿地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湿地。尤其是若尔盖沼泽湿地,它与江苏盐城滩涂、洞庭湖湖泊和黑龙江三江湿地一起,是我国仅有的能够享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拨款的四块湿地之一。

但如此丰富的湿地资源,正在遭受严重的破坏。甘肃永靖县境内原本是湖光山色、芦苇成荡的黄河三峡湿地,由于过度开发和农药化学物品的污染,已是面目全非。而当地官员说,这还是加强管理后的结果,在甘南一些草原湿地,由于开发和过度放牧,植被的覆盖率已经由95%降到了70%,产草量也下降了35%。农民滥垦滥伐,牧民过度放牧,开发商则大兴土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些破坏行为,环保部门也只能望而兴叹。

赵长青认为,《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出台必然有利于甘肃湿地的保护,但要想真正保护好湿地,还必须加强宣传,让湿地保护的概念深入人心。尤其是要做好当地农牧民的生计转变工作,让他们可以不破坏湿地就能过上好日子。

还没有.蔡述明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湿地法》。其内容应包括适用范围、湿地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的原则和措施、开发利用的审批制度、行政管理和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