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界的高手帮忙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1:56:03
夫妻已婚30年,2005年购房,房子是妻子的名字,妻子有无权利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下遗嘱,将房子赠与自己的侄子?现妻子已过世,丈夫有无继承权?
妻子的侄子已将身份证和户口本骗走,房本在丈夫手中.公安局已立案,能否通过公安局要回身份证和户口本,大约需要多长时间能解决,如果其执意不归还,应采取什么方式解决?
房中的家具,电器等均属于共同财产吗?一方有无权利擅自拿走?
此案件的处理依据是公证法还是继承法?两法有无矛盾之处?如有矛盾,主要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丈夫是第一继承顺序人,房子又是2人婚内所买,其本身就有一半的所有权,其妻就是有遗嘱,也只能将自己的那一半送人,房内的摆设也一样为双方共有的财产。此案件的依据是继承法,从你的讲述看,本案与公证法没有多少关系。

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处理无效。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