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合同法的请进来分析一个案例。谢先。明天考试,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4:08:46
I am sorry...材料有点厂,请各位帮帮忙,小女子没怎么接触过正儿八经的法律。
案例一:
李某是一名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签有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李某听说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每月月薪1800元,相比之下原企业每月只有800元的工资太低,遂向原企业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原企业未马上作出答复。15天后,李某离开原企业,到外资企业上班。李某的离开,给原企业的生产造成了影响,原企业要求李某回厂上班,但李某以已向原企业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而拒不回厂。双方为此而发生劳动争议。
1、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为什么?
2、外资企业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处理本案的法律程序如何?

案例二
1995年1月,某化工厂雇佣50名工人,对其生产的香皂进行手工包装。双方签定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有效期为2年,从1995年1月至1996年12月,月工资220元。同年6月,厂里采纳了技术科的建议,决定购买香皂包装机械,实行自动化,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从长远来看还节约资金。同年11月25日,香皂包装机械运到工厂并开始安装调试。
厂里书面通知50名雇佣工人,不久香皂包装机械就要投入使用希望他们能够及时重新联系工作,双方签定的合同只能履行1年,1996年1月全部雇工应离开化工厂,厂里对此表示歉意,愿意再给每人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接到厂里的通知后,50名工人中当即就有人表示反对。厂里多次派人与这批工人协商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1997年1月,化工厂宣布劳动合同解除,每位工人多发1个月工资220元,同时每人再发50元过节。刘某等十几名工人由于未联系到工作,要求继续留在化工厂工作,但遭到拒绝。他们就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1. 法院应否受理该案,为什么?
2.本案中,化工厂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郁闷,都每人答。。。。只要很简单的答案就好了

第一题:1李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首先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书面提出);其次正常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 2 外企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必须先仲裁再诉讼。
第二题:1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为没有经过仲裁程序。
2违法。劳动合同没到期,由于自己的原因解除合同是不合适的。

简答回答一下,希望思路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