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拘留50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还有刑事拘留后还有哪些司法程序?急求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44:16
刑事拘留50天中,不允许见面,不允许通话.而且也不知道还要继续拘留多长时间,检查院已经批捕,案件还在审理中,什么时候可以取消刑事拘留?或者说什么时候可以给案件结案?急求答案.谢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日,刑事拘留后还有公安机关逮捕、检察机关起诉和人民法院审判等程序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既然已经批捕,就已经不是拘留了。
逮捕后侦查机关要侦查,法律给的时间是二个月,两个月后要移送审查起诉,再进行审判。
不过这里面有补充侦查问题,有特殊情形的延长时间问题,总的来说,光是逮捕后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最长是7个月。
另外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最长可以是4.5个月。
法院审判最长可以是7个多月。

因此自拘留后被羁押的最长可能是十八九个月,这还是公检法在合法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决定的。要是违法的,可能还会是超期羁押。效率高的可能是9个月内审理结案。